近日,肃宁公司结合安全生产实际,全力做好下穿工程安全管控,坚决筑牢铁路安全防线。
肃宁公司高度重视下穿工程,积极对下穿工程进行梳理;对蠡县管内发生两起在未经公司批准私自下穿铁路情况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属于违法现象;分公司第一时间联合公安部门制止后续施工开展,并联系管道产权部门进行处理。但由于产权单位态度消极,肃宁公司果断采取进一步措施,通过向蠡县人民政府发函,请求地方政府依据《铁路法》规定,协助处理两处违法事件。
目前,通过蠡县人民政府介入监督,两处违法下穿事件的处置工作已有了一定进展。下一步肃宁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,要求两处管线产权单位采取必要措施,切实保障朔黄铁路运输安全畅通。同时也利用此次机会,继续加深路地协调工作,实现"合作共赢"的双赢局面。